1 抽樣方法 以隨機抽樣的方式在被抽樣生產者、銷售者的待銷產品中抽取。 隨機數一般可使用隨機數表等方法產生。 隨機從生產者或銷售者處抽取同一生產者按照同一標準生產的同一商標同一型號規格、同一儲槽(罐)的產品,用YSP-12(5kg)液化石油氣鋼瓶抽取2瓶,或者用專用取樣器抽取2瓶,其中1瓶作為檢樣,1瓶作為備樣;也可直接抽取液化石油氣鋼瓶存儲的液化石油氣的YSP-12(5kg)或以上液化石油氣鋼瓶存儲的產品2瓶,其中1瓶作為檢樣,1瓶作為備樣。 2 檢驗依據 序號 | 檢驗項目 | 檢驗方法 | |
1 | 蒸氣壓 | GB 11174-2011 4.2 | 2 | 組分 | C3烴類組分 | GB 11174-2011 4.2 | C4 及C4以上烴類組分 | (C3+C4)烴類組分 | C5及C5以上烴類組分 | 3 | 液化石油氣中二甲醚含量 | GB/T 32492-2016 9 |
執行企業標準、團體標準、地方標準的產品,檢驗項目參照上述內容執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不適用于本細則。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細則。 3 判定規則 3.1依據標準 GB 11174-2011 液化石油氣 GB/T 32492-2016 液化石油氣中二甲醚含量 氣相色譜分析法 現行有效的企業標準、團體標準、地方標準及產品明示質量要求 3.2判定原則 經檢驗,“蒸氣壓”、“組分”中有一項及以上項目不合格,檢驗結論為“不合格”;反之,檢驗結論為“所檢項目符合本次監督抽查要求?!?nbsp; 若被檢產品明示的質量要求高于本細則中檢驗項目依據的標準要求時,應按被檢產品明示的質量要求判定。 若被檢產品明示的質量要求低于本細則中檢驗項目依據的強制性標準要求時,應按照強制性標準要求判定。 若被檢產品明示的質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細則中檢驗項目依據的推薦性標準要求時,應以被檢產品明示的質量要求判定。 若被檢產品明示的質量要求缺少本細則中檢驗項目依據的強制性標準要求時,應按照強制性標準要求判定。 若被檢產品明示的質量要求缺少本細則中檢驗項目依據的推薦性標準要求時,該項目不參與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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